为促进我省城市卫生面貌和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,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,按照省爱卫会制定的《湖南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记分标准》和《湖南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方案》,在2006和2007年的检查评比周期内,省爱卫会组织省建设厅、环保局、教育厅、卫生厅等有关委员部门的专家,对全省13个地级市和16个县级市的城市卫生工作进行了两次暗访和一次明查。根据近日统计出来的各城市的得分情况,本周期城市卫生检查结果公布如下:
甲类城市:常德市、长沙市、岳阳市、汨罗市、耒阳市、资兴市。
乙类城市:株洲市、衡阳市、郴州市、邵阳市、怀化市、湘潭市、益阳市、津市市、浏阳市、吉首市、醴陵市、韶山市、武冈市、湘乡市、涟源市。
丙类城市:娄底市、永州市、张家界市(因城市大规模扩建改造,市容环境卫生等项目检查受到影响)、沅江市、冷水江市、临湘市、常宁市、洪江市。